武汉商学院本科生校外实习质量评价标准

发布者:经济学院发布时间:2021-04-09作者:浏览次数:10

一、基本要求

  校外实习是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应用型本科高校办学特色的重要环节;也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素质,强化社会责任感的重要途径。校外实习包括在校外进行的见习、认知实习、专业实习、顶岗实习等,也包括在课程教学中的校外实践教学活动。

二、组织要求

  1.校外实习教学环节实行学校统一领导、学院二级管理体制。各学院校外实习教学环节的具体管理由各学院分管实习的院长领导,派专人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2.学院必须指派至少一名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学院组织学生集中进行校外实习,必须指派至少一名领队教师进行学生管理。

三、实习准备要求

  1.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实习大纲、指导书和详细的校外实习方案(包括安全预案),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2.学院在实习前召开实习动员会,向学生说明实习目的、内容和要求。

  3.学院组织集中实习,要与校外实习基地、学生签订三方实习协议,确保实习管理规范有序。

  4.实习内容要与人才培养方案相符,学院不得组织学生到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不得安排学生从事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四、过程管理要求

  1.实习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实习内容作出专业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的专业问题,对学生的实习过程进行跟踪。

  2.领队教师能对学生实习环境、内容、食宿、交通等方面与实习基地进行沟通协调,对学生校外实习过程中的行为进行安全管理。

  3.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学校校外实习管理规定,遵守实习纪律。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者,学院终止其实习资格,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五、实习考核要求

  学生完成实习规定任务,实习指导教师对其成绩进行评定。成绩评定客观公正,能反应学生实习质量。

六、文件管理要求

  1.学院要组织实习师生进行总结,并将实习总结报告交教务处存档。

  2.实习资料按要求填写,字迹工整,不缺项。实习结束两周后资料整理存档。


附件:

武汉商学院本科生实习质量评价及检查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