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一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经济学院发布时间:2018-03-06作者:浏览次数:12

  根据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第十一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社科联通【2018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此次奖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申报条件

  1.我省社会科学工作者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1231日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可申报参评。

  2.已经去世或调离我省的社科工作者在上述期间的科研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3.系列丛书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个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已出齐)可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

  4.一部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由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申报;系列论文是指专题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3篇及以上)。

  5.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论文需提交中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

  6.凡已获得相当于省部级奖的成果不再申报参评。

  7.凡担任本届评审工作的专家不得申报成果参加本届评奖。

  8.党政系列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省社科联驻会主席的成果不得申报参评。

  二、申报途径和要求

  (一)申报途径:教师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打印《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所有材料提交学校科研处——上报省评委会办公室。

  (二)申报要求

  1.凡申报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经评选获奖成果限1项)。

  2.申报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地址:hsas.csdc.info(或www.hbskw.com)。本次申报需要上传附件,即实物申报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压缩上传。文件名建议“成果名称-作者”。

  3.实物申报材料要求:

  (1)经网上审核通过的《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签署“申请者承诺”,推荐单位盖章。

  (2)申报著作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论文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2份。

注:以上实物申报材料(1)、(2)、(3)同时提交pdf电子档,以申报人姓名(中文)为文件名。

  (4)所有申报材料应用标准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同申报表封面。

  (5)仅完成网上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成果材料报送至评奖办公室的,作放弃申报处理。

  三、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及审核:201839日至2018328日;

  2.提交实物申报材料:201842日。

  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和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芳     

  联系电话:84791375

  邮箱:78041180@qq.com

 

附件1附件1:《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docx

附件2附件2:第十一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docx

附件3: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申报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