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经济学院发布时间:2021-03-25作者: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需进一步巩固疫情期间我校就业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持续发挥线上就业工作的优势,线上线下相结合,助推“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计划”和“百万校友资智回汉工程”的“双百”计划,努力实现我校毕业生在鄂、留汉就业创业人数持续增长的工作目标,请各学院认真做好以下就业相关工作。

  1、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各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在本学期初召开毕业生就业工作布置会,明确职责,分工清晰,责任到人。各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教、学齐抓共管,统筹推进。

  2、学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率总目标需超过湖北省平均水平,其中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87%(市绩效考核目标)。各学院要在总结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就业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的思想认识,结合今年特殊情况,切实按照学校各阶段就业工作要求、任务抓好落实。

  3、开展各类招聘活动。除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与各级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公司举办的招聘活动外,各学院有序开展各类招聘会、线上线下宣讲会、就业指导、升学讲座等活动,确保就业不间断,持续帮助应届毕业生找工作、谋出路。本学期,各学院根据各自毕业生在校、返校情况自行举办1次20-30家企业招聘会,举办10场左右小型专场宣讲会,努力为每位毕业生提供3个以上择业岗位。

  4、做好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工作,实行周报加月报制。即日起,每周五,各学院统计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信息动态,报送至学校就业系统;每月24日之前,各学院将学校就业系统的毕业生就业信息数据审核提交。对未就业的毕业生及时了解其就业心理和就业动态,及时推荐就业岗位,帮助其早日就业。

  5、关爱和帮扶就业重点群体。今年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超900万,就业形势严峻,各学院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心理辅导。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身体残疾等毕业生实行“一人一策”分类帮扶,尽可能多地帮助其进行就业指导、心理疏导、岗位推荐,直至其升学或找到工作,帮扶措施做好记录台账。

  6、拓宽毕业生就业和升学渠道。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现代农业、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就业创业;引导毕业生参军入伍;引导毕业生专升本、考研等;拓宽渠道,开展“走出去、请进来”行动,利用多方资源,多渠道、多途径、多举措拓展就业市场、挖掘就业岗位。

  以上工作要求,将作为学校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请各学院加强重视,提前布置安排并按计划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