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及加强活动宣传报道的通知

发布者:经济学院发布时间:2019-09-11作者:浏览次数:10

  经各学院(科研机构)、部门报送,宣传部和科研处审查,2019年下半年拟开展学术交流(讲座、沙龙)活动40余场次,现将活动计划汇总一览表(见附件1)在学校办公网公布,请认真落实并组织好各场次学术交流活动,真正达到进一步营造学术氛围,拓宽广大教师学术视野的目的。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根据《武汉商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武商院〔201551)、《武汉商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管理办法》(武商院党办〔201827)的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学术规范,恪守学术诚信注意对活动内容、主讲人的社会影响及学术成就等严格审查,防范错误思潮的侵入,确保活动的学术性、思想性、先进性,不断提升质量和影响力。

  2.学术活动开讲前一周,主办部门须填写《武汉商学院学术交流(讲座、研讨会、论坛)活动实施审核备案表》(见附件2纸质版1份(盖部门章)及其电子版,报送学校宣传部审查备案及科研处审核、统筹及上网预告

  3.主办部门须安排领导全程跟踪管理,确保活动有序进行并及时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等。学术交流活动结束后,主办部门应及时将活动内容与效果向宣传部申请新闻报道和在院部网页报道宣传,向科研处报送活动新闻报道(纸质版和电子版)及主讲人课酬报销表。

  4.学术交流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工作目标量化考核。主办部门要做好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文字与图片等的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科研处对开展活动的现场及其相关图文资料进行抽查。

  5.科研处负责学术交流活动的审核、协调与统筹安排,对取得良好效果的学术讲座、沙龙、论坛活动等予以一定经费的支持(主讲人课酬参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联系人:丁萍芳(科研处),电话84791351,邮箱297479101@qq.com;张思渊(宣传部),电话84791330,邮箱281535831@qq.com

 

附件1附件1:2019年下半年武汉商学院学术交流(讲座、研讨会、论坛讲座)活动计划汇总一览表2019.9.11.doc

附件2附件2:武汉商学院学术交流(讲座、研讨会、论坛)活动实施审核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