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0年科研工作安排,现将纵向科研项目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校级科研项目结题要求见附件1。
(二) 2018年10月31日之前立项的市(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市(局)级科研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为2年;省厅(局)级科研项目每个项目的研究时间原则上为2-3年;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研究时间按主管部门要求严格执行。
如遇特殊情况,负责人可到期申请延期一次(6-12个月),且只能延期一次。需在结题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延期原因,并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
(三)注意事项:
1. 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原则上不再受理;2015-2017年项目为清理项目,原则上2016-2017年立项项目要求2020年结题;2015年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2021年不再受理(不予延期)。
2. 2017年立项的市教科规划项目请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结题;其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今年结项项目需按时结题。
3. 2020年立项的市社科联、省思想库、省委重大调研、省政府智库项目为当年结项项目,12月份原则上需按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完成结题。
4. 超过期限未结项项目2021年将予以撤项,并按相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予以处理。
二、市(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结题要求
(一)结题材料准备
结题材料须严格按照2020年各级各类项目结题要求填写(见附件2),各结题表格从在科研处网站https://kyc.wbu.edu.cn/的下载中心下载。请特别注意:
1.对照立项时的《项目申请书》,检查项目的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是否完成,提交材料是否属实,标注是否准确等。
2.结题表格中参与人的信息、顺序应与《项目申请书》(尤其是系统申报中的)一致。有变化的请在项目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中提交情况说明(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字)。
3.项目经费实际支出应与开题报告预算基本一致,结题时需提供财务处报销情况截图或清单。变动较大的,须在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或结题报告中附预算调整情况说明。
(二)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等)要求
1.成果一般要求
(1)一篇研究报告(要求:字数一般要求在1.5-3万字,成果的提炼必须与开题报告及相关成果中的研究内容相符,切记不能写成论文形式;如上级主管部门有要求,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撰写,例如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专项要求);
(2)至少一项成果(研究论文或专著等)是项目负责人本人为第一作者撰写;
(3)参与的成员原则上有适当的成果支撑(也可作为论文的第二作者、第三作者)。
2. 2017年及以前立项项目成果数量要求
不得低于经批准的项目申报书的预期成果数量,且不低于以下(1)-(3)的相应要求。如立项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按立项单位要求执行。
(1)市局级一般项目: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注意:市社科联等需当年结项项目可先结项后发表核心论文成果,一般省刊论文仍需当年发表);
(2)市局级重点项目/省厅一般项目/指导性项目: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适当的项目组成员成果支撑)或2篇(含至少1篇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论文);
(3)省厅级重点项目/省部级一般项目及以上级别项目: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1-2篇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
(4)市社科、省社科基金等后期资助项目:原则上立项后(以发文时间为准)一年以内完成,并正式出版。提交正式成果后,领取结题证书。
3.2018年及以后立项项目成果数量要求:
(1)市局级一般项目要求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至少1篇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论文,含适当的项目组成员成果支撑);
(2)市局级重点项目/省厅一般项目(含指导性项目)要求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至少1篇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论文, 含适当的项目组成员成果支撑);
(3)省厅级重点项目/省部级一般项目及以上级别项目要求(以下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①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至少2篇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论文);
②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至少1篇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论文+申报书规定的最终成果认定的其他成果,如1项(部/篇/副)软件著作权/专利/专著/发表在期刊上的作品等]。
4.论文要求
必须跟项目研究内容有较高的相关性、必须标注仅为一个科研项目的成果(在适当位置标注项目来源等相关信息“ XXXX研究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字样)且含2个版面及4000字以上。
(1)未标注项目来源及编号的论文等不能作为项目研究成果和支撑材料。
(2)一稿多投不能作为项目研究成果和支撑材料。
(3)从2018年1月起,出版的每项成果只能标注1个科学研究项目来源、即支撑1项科研项目。
(三)市(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结题方式及时间
1.结题方式
(1)结题评审要求:
①由各学院组织结题的项目或一题一结(含省部级以上资助项目、市(局)级资助重点项目)的项目评审费用由项目组自行承担。
②评审方式:会议评审/网络会议线上评审/通讯评审;
③专家3人或5人,校外专家原则上占2/3或3/5以上,须为同一研究领域具备高级职称的专家;
④项目组成员不能作为结题评审专家(市教育局产学研项目不做限制);
(2)由各学院组织结题评审的项目:市局级一般项目(含市教科规划项目、市质监局行业标准项等项目)、市社科基金项目。
电子版需先报科研处审核后安排结题。
提交学校科研处结题材料要求: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的纸质版(一式四份)及电子版。
(3)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结题的项目:
①武汉市教育局产学研项目
由各学院组织专家到企业现场结题评审/特殊时期线上结题(科研处协助),每个项目结题专家必须含企业专家,可以是项目组成员或项目推荐专家。
提交科研处材料要求: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的纸质最终版本一式四份及电子版。
②市教科规划重点、市科技局项目
由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到指定现场结题评审/特殊时期线上结题(科研处协助)。
提交科研处材料要求: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的纸质最终版本一式四份及电子版。
(4)其他项目
包括:省厅级及以上的项目(含省哲学社会项目、省科研计划项目)等。
经各学院初审核实后,将符合结题要求的材料统一提交至科研处,由上级主管部门授权学校组织结题评审或直接交由上级主管部门验收。
提交科研处的结题材料要求: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
2.结题时间要求
(1)各学院《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需学院盖章、分管领导签字)、报上级主管部门结题以及由学校科研处组织结题的结题材料(含电子版)统一于2020年11月3日(周二)报送。
(2)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结题的材料(含电子版)统一于2020年11月17日(周二)报送。
(3)学院电子文档压缩文件名称为: “**学院2020年下结题材料”(含:每一类放一个文件夹,名称为“**类别-**学院”;个人材料文件名为“**类别-**姓名”)。
附件2:附件2:(2020年更新)市局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结题材料要求 .doc
附件3:附件3:2020年度市局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校级项目联系人:董俊芳(027-84791375)、李芳(02784791358)
市局级及以上项目联系人:李奕 (027-8479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