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保障项目研究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开展,根据《武汉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武商院[2018]82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启动2019年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开题工作。
一、开题时间
2020年8月25日——2020年9月24日。
二、开题组织
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组织开题。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开题报告》3份,并手写签署姓名。所在学院(部门)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开题报告》,并签署意见。
三、材料上交
各学院(部门)将签署意见的《开题报告》提交到科研处,同时提供电子稿,截止时间9月25日。电子稿命名格式:2020开题报告+学院(部门)+一般/博士+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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