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校级学术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经济学院发布时间:2018-03-28作者:浏览次数:10

  为了进一步整合优势学科专业资源,培养和打造一批水平领先、特色鲜明的优秀学科学术群体,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加快学校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武汉商学院“五个一”科研提升计划(20182020年)》,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度校级学术团队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学科建设为引领,学术团队建设面向优先发展的学科(方向),按照“成熟一支、立项一支、建设一支”的原则,分批立项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学术团队研究方向应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能对学校本科专业形成有效支撑,有助于本科专业提高水平、建成特色、形成优势。

  (二)学术团队原则上应建有相应学科创新平台,以优先发展的学科(方向)、重点本科专业为依托,具备比较好的研究条件。

  (三)学术团队带头人必须为在本学科(方向)学术成果丰富、质量高的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担任(20206月前预期可获得正高职称或预期可获得副教授职称的博士学位人员也可担任),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3年曾主持过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

  2.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3.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治学严谨。

  (四)学术团队的负责人和核心成员不得参与2个以上(含2个)团队的申报。

  (五)学术团队应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

  三、申报流程

  (一)院部遴选推荐

  根据本院部《“五个一”科研提升计划(20182020年)》及申报条件要求,积极开展调研、论证和遴选推荐工作,每个院部限推荐1-2支学术团队。

  按照规定的格式认真填写《武汉商学院学术团队建设申报审批书》(见附件),简明扼要,A4纸双面打印。

  各院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交院部学术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修改完善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18423日前将申请书一式5份报送科研处。

  (二)学校批准

  1.学校形式审查:学校科研处负责形式审查。

  2.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审查合格,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

  3.校内公示:评审通过,结果在学校办公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正式立项:公示无异议,学校正式下达立项通知。

  请各院部围绕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根据本院部的优势、特色及“五个一”科研提升计划,积极组织做好初选推荐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董俊芳;联系电话:84791375

 

附件:武汉商学院学科学术团队建设申报审批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