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我校通识教育选修课(以下简称“通选课”)建设工作,提高素质类课程教学质量,学校现组织通选课新增课程(不在现有通选课课程库内的课程)申报入库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增课程范围
拟于后期开课,且不在现有通选课课程库内的课程。
二、课程新增原则
1.拟申报新增的通选课应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科学、人文和艺术素养;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培育学生的健全人格,促进身心健康;有利于在人文、社会和自然等领域培养、拓展学生的问题意识与国际视野;注重强化学科交叉、专业融合和课程的综合性,实现课程模块化;有利于学生在最基本的学科领域掌握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不同思路、视角与方法;强调课程内容的价值导向性和思想引领性,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课程始终。
2.课程申报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通过助教考核);跨学科开课的教师,近三年必须有与所开课程相关的教科研成果。
3.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学校通选课课程体系由国学与商道、科技与创新、文明与礼仪、思辨与表达、艺术与审美、管理与服务六大模块构成。申报新增的所有通选课应符合通选课六大模块要求(附件1),方便进行模块化归类管理。
4.鼓励开设美育类、劳动教育类通选课。美育类通选课可涉及美术、音乐、舞蹈、戏剧影视、戏曲、书法等艺术形式,可选择鉴赏类、实践类、史论类等课程类别。劳育类通选课可紧密结合学生未来职业发展和社会生活需求,开设劳动法律、劳动关系、劳动经济、劳动社会保障、社会工作、职业素质、创新创业等劳动理论课,以及医疗(运动)急救、烹饪技能等劳动技能课。
5.通选课按每16学时计1学分,原则上1门课程不超过2学分。
三、新增课程申报要求
1.拟新增的通选课必须按要求提交《武汉商学院新增通识选修课课程申报表》(附件2)、课程简介(附件3)、教学大纲等申报材料。新增课程申报材料(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402236180@qq.com,申报表须提交纸质签字盖章版一份)由学院收齐,开学后2月23日16点之前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29办公室)。课程只有审核通过后(课程简介、教学大纲等由教务处统一交通识教育学院审核管理)方能录入课程库,方能在以后(如下学期)申报开课。
2.此次新增为通选课课程库建设,非下学期开课申报。开课工作将在下学期期初另行通知。
3.各学院应以通选课开设基本原则为指导,参照教学大纲等各类教学文件规范和要求,对申报材料仔细审核,严格把关。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