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学院学生入伍优惠政策规定(修订)

发布者:经济学院发布时间:2021-04-06作者:浏览次数:14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和湖北省教育厅2017年征兵工作会议的相关要求,鼓励我校学生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投身军营建功立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武汉商学院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规定。

一、学籍保留方面:应征入伍学生经个人自愿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学校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二、专升本方面: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在完成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我校普通本科。

三、军事技能课程方面: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四、转专业方面: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转入我校同层次其他专业学习。

五、就业服务方面: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学校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学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六、次年毕业学生方面:本科大三升大四、专科大二升大三的应征入伍学生按毕业生政策落实。

1.正式走兵前,对已修的不合格课程,学校单独安排一次补考或重修。

2.学生入伍期间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本科第四年或专科第三年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教学内容,提交完整的读书笔记(专业教师布置的作业、作品),由任课教师根据读书笔记等,评定成绩。达到毕业要求的,可随原年级毕业并获得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位证书。

七、结业学生方面:对当年以结业身份入伍的学生,正式走兵前,对已修的不合格课程,学校单独安排一次补考或重修,成绩合格,完成毕业手续后,次年6月可持结业证书到学校办理换发毕业证书手续。

八、学费补偿、代偿与资助方面: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行网登后由国家统一补偿和代偿。服役期满后复学的学生学费由国家统一资助。补偿、代偿和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12000元。

九、服务保障方面:从学校走兵的学生,学校安排专人专车接送学生报名体检和送兵等工作;为暑假期间需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征学生提供免费工作餐并报销一次往返车费。

本规定从20176月起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