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院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经济学院发布时间:2020-10-21作者:浏览次数:12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知行统一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商学院院长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将我校2020年院长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院长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个人或团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院长奖学金评选名额不超过10个,奖励金额为个人奖励8000元,学生团队奖励10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学生个人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远大理想,忠于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道德品质优秀,能把正确的道德认知、自觉的道德养成、积极的道德实践融入学习生活之中,知行统一;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单科无不及格现象)。 

  2.必要条件(必须具备其中一项)

  (1)综合素质高,各方面表现突出,在学生中能起到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2)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励志创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比赛等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二)学生团队评选条件:

在国家、省、市各类体育、文艺比赛和专业学科竞赛、创业创新大赛及志愿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特别优秀成绩,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四、评选程序

(一)初审候选名单通过两种途径产生:学院推荐和校领导提名。

1022日—1111日,学生个人及团队向所属学院进行申报(跨学院团队由团队负责人向所属学院申报),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开展院长奖学金初评工作,确定各学院候选人(团队)并进行学院公示。

校领导提名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由候选人所属学院负责收集报送。 

(二)1112日—1114日,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开展推荐学生资格及材料核查工作。

(三)11月下旬,学校召开院长奖学金评审会,评选出本年度院长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或团队,并进行校级公示。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开展院长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二)各学院初评推荐名额,原则上每学院不超过2个(个人或团队)

(三)各学院按通知要求组织好相关评审材料,认真填写表格,于1111日上午10:00前将相关材料报党委学生工作部,过期将视同自动放弃。材料包括:

   1.武汉商学院2020年院长奖学金申报表一份(附件1,纸质及电子版);

   2.武汉商学院2020年院长奖学金推荐书一份(附件2,纸质版校领导提名推荐的候选人无需报送此项材料);

   3.武汉商学院2020年院长奖学金获奖情况一览表(附件3,纸质及电子版);

   4.候选人(团队)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实后退还;

   5.候选人(团队为负责人或主力成员)上学年成绩单一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6.候选人(团队)事迹材料一份(纸质及电子版,含事迹简介和事迹正文两个部分,其中事迹简介要求为150字以内,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入学年月、学校、专业、大学期间所获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所获奖项奖学金、竞赛等顺序填写,同一奖项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列,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前到后。事迹正文要求为2000字以内,以第一人称行文,生动描述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集中展现做出突出贡献和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方面,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1021日  

 

附件1:附件1:武汉商学院2020年院长奖学金申报表.doc

附件2:附件2:武汉商学院2020年院长奖学金推荐书.doc

附件3:附件3:武汉商学院2020年院长奖学金获奖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4:附件4:武汉商学院院长奖学金评选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