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 和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经济学院发布时间:2020-10-09作者:浏览次数:17

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全面发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武汉商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学校决定于109日至10月31日开展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明确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我校在籍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专升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及奖励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1.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与学校学生“知行行动”的各项活动及学院特色活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班级开展各项活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和帮助同学,得到师生一致好评;在校风、学风、班风建设中以身作则,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有钻研精神,注意拓宽知识面。重视自学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培养。

3)坚持体育锻炼,参加健康的文体活动,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

4)获评学校奖学金的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且没有不及格科目;获评学校奖学金的专科生须在本学年学习成绩达到优秀,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抗洪救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学生。

2.评选依据

本科生依据《武汉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开展评选,专科生可参照执行。

3.评选比例及奖励

1)一等奖学金原则上占学生总人数的2%比例评选,一次性奖励1000元/人;

2)二等奖学金原则上占学生总人数的4%比例评选,一次性奖励800元/人;    

3)三等奖学金原则上占学生总人数的8%比例评选,一次性奖励600元/人;

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均授予武汉商学院“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二)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

1.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及学校管理制度;

2)思想健康,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为人诚信;

3)生活习惯良好,情趣高雅,无不良嗜好;

4)当学年被评为一等奖学金;

5)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不得低于90分(专科生参照本科生相关评定执行);

6)学习成绩居本班级前10%;

7)《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以上等级。

2.评选名额及奖励:全校每学年评选不超过20名。奖励金额每人2000元(一等奖学金不再重复发放)。

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同时授予武汉商学院“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1、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处分解除者除外);

3、期末考试有一门以上课程(含一门)不及格者;

4、不按时报到、注册、缴费者;

5、学校或学院规定的其它不具备申报资格的情况。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按照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推荐、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初评、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审核、学校学生奖学金评选办公室组织评审的程序,严密组织实施。各学院应根据文件精神拟定本学院评审工作方案,按学校分配名额科学合理分配班级评选名额。

(二)辅导员应按照学院工作要求组织召开班级全体学生会议,采取个人申请,开展班级民主评,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班级公示,评选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过程应详细记录于班团规范化工作手册。

(三)班级公示无异议,辅导员对候选学生的各项评选条件再次认真核实,通知符合条件的候选学生及时填写《武汉商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辅导员对候选学生进行审核,填写好推荐呈报的奖学金等次及推荐理由,并报学院初评。

(四)学院初评,由各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依据本学院评选细则组织复审,将确定的推荐名单在本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并于1023日评审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评审表(一式两份)以纸质版上交,汇总表需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须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学校学生奖学金评选办公室对各学院报送的汇总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让学生广泛知晓此次评选工作的各项事宜,以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认真开展好评选工作。

(二)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采取集中或网络等形式进行民主评议,保证评选程序合理、合规。评选工作期间,及时受理学生投诉,确保本次评选工作的圆满顺利。

 (三)认真填写评审表格,各学院需将有关评审材料于1022日前务必党委学生工作部,逾期将视同自动放弃。

 

 

附件:1. 附件1:武汉商学院2019-2020学年学校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2. 附件2:武汉商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docx

3. 附件3:武汉商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1).xlsx

                     

 

 

                                    20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