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经济学院发布时间:2021-03-26作者:浏览次数:5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21年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放假,共2天。4月5日(星期一)照常上班、上课。

请值班人员务必按时到岗,认真值班,不允许随意调班、误班。认真接听电话,做好记录,重要敏感事项按程序报告处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离开武汉市,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如确需离开武汉市的,向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报批,获批准后方可成行。各部门(学院)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教育,确保校园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