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9年4月5日(星期五)至4月7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
请各部门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做好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防火防盗,确保校园平安稳定。放假期间需要安排加班的部门,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继续教育学院(武汉市第二商业学校)可结合本通知要求作出安排。
武汉商学院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
发布者:jingji发布时间:2019-04-01作者:浏览次数:215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9年4月5日(星期五)至4月7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
请各部门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做好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防火防盗,确保校园平安稳定。放假期间需要安排加班的部门,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继续教育学院(武汉市第二商业学校)可结合本通知要求作出安排。
武汉商学院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