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教学工作安排

发布者:经济学院发布时间:2017-06-20作者:浏览次数:367

一、期末工作及暑假时间安排

(一)校内上课班级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实训课程和考查课程考核安排在第十九周进行笔试考试课程全部安排在第20周(201773日—77日)进行。

(二)本学期在校外实习的各班级,原则上于201777日前结束实习工作,各院系做好学生实习鉴定表、实习手册填写等相关工作,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手册等资料由院系统一存档。各院于第19周前向教务处报送下学期及寒假期间实习计划和安排,并认真做好实习动员和安排,确保实习期间的学生安全。

(三)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安排,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将于7月30-31日举行,我校将于7月1日-7日进行校内选拔,请各学院做好学生报名参赛的组织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四)本学期学生评教时间:2017621日至2017731日,具体通知由教务处另行下发。

)学生假:从2017710日(周一)起,至830日(周)止,共计52天。831日(周)至91日(周)学生返校报到、注册、领取教材。94日(周一)正式上课。

二、期末考试工作及要求

(一)考前准备工作。各院部应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成立院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及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623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二)试卷。按照《制卷通知》的要求执行。跨院部非公共课试卷由课程所属院部出卷,教务处协调试卷印制交接事宜。评阅后的试卷由课程所属院部考务办公室将试卷汇总移交给相应班级所在院考务办公室,试卷由班级所在学院存档,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一年,其后移交至档案室。交接时须办理相关手续,如清点数量、签字确认等。

(三)监考。各院部要认真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要根据《监考员守则》,对监考教师进行认真培训,严格要求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二是各学院院要根据《武汉商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的专门培训。

监考教师要从严要求学生,坚决制止考试舞弊等违纪行为,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试卷袋各项内容,并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在试卷袋考场情况栏中明确记载。

(四)阅卷登分。任课教师阅卷按照《考试阅卷要求》进行,在学生考试完毕后7天内(7月14日前)完成阅卷及登分工作。任课教师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分工作,影响学生补考报名者将按照教学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任课教师应及时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成绩,录入完毕并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并打印成绩单。成绩单一式三份,教师自留一份,交学生所在学院两份(一份各院按班级归档,一份由各院按班级汇总后交教务处);大学体育(项目教学)成绩表一式三份,教师自留一份,交体育学院一份,交教务处一份。

2.任课教师应对班级考核成绩做出客观、准确的统计分析。试卷袋内资料按如下顺序存放:试卷分析表、成绩分析表(从教务管理系统中直接打印)、评分标准、学生答卷(按学号顺序排列)、试卷审核单。

(五)各院部要对所属课程进行教学效果分析和教学质量检查。教研室填写每门课程的《教学效果分析表》,并检查教师工作手册完成情况。

三、其他工作

(一)各学院通知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成绩及网上报名补考,补考报名时间为2017828日—93日,正常补考时间为2017919日。

(二)新学期共计20周,预备1周,教学16周,机动1周,考核2周,各任课教师认真研读课程教学大纲,以此编制教学进度计划并认真备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