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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jingji发布时间:2017-03-27作者:浏览次数:106

各部门、各院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放假,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

请各部门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做好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防火防盗,确保校园平安稳定。放假期间需要安排加班的部门,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继续教育学院(武汉市第二商业学校)可结合本通知要求作出安排。

 

武汉商学院办公室

2017年3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