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重(补)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jingji发布时间:2016-10-28作者:浏览次数:94

各院部:

根据我校《课程重修实施细则(暂行)》的要求,决定从1028日起至112日,对学生的不合格课程组织重修学习。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补)修对象

历年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未选此课”、“缺考”、“作弊”者;历次补考成绩不及格者;转专业学生新专业课程须补修者。

二、重(补)修报名

(一)102814:0011122:30,需要重修的学生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1)。转专业学生如出现网上无相应选修课程情况,各院部按照要求将学生信息及课程情况录入进系统(武汉商学院非网报学生信息进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112日—114日,各院部根据重修报名情况详细填报重修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重修教学计划安排(附件4),报教务处备案。

(三) 117日—1111日,各院部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安排重修班(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5)。

三、重(补)修学习

117日-122日,为重修学习、考核时间。各院部根据《课程重修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安排重修教学和考核的相关工作。

四、有关说明

各院部录入的学生信息仅限在报名系统中找不到补修科目的转专业学生,能在网上报名而未报的将一律不安排重修。

                  201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