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各院部: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实施2016年度“黄鹤英才(教育)计划”的通知》(武教师〔2016〕9号)精神,决定在全校开展2016年度“黄鹤英才(教育)计划”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学校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层次称号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申报人必须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在市内同层次学校、同学科教师中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常规教学工作任务饱满,形成独具特色的教育思想、教育理论、教学方法和体系,教学能力与实绩突出。
(二)在教育科学和教学研究领域,牵头承担或完成重大课题并获得创造性成果,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实效。
(三)在技术上有重要发明创造、重要技术革新或解决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四)指导、培养的学生在全国或国际权威知识(技能)竞赛和体育、艺术竞赛中获得金、银、铜奖,形成了科学的训练、指导体系和方法。
(五)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学科建设、教师指导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为同行公认。
三、评选名额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要求,此次我校“黄鹤英才(教育)计划”评选活动推荐评选1名教育名师。
四、申报程序
经本人申请、部门审核同意,报学校评议审定,在学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
五、申报材料
(一)推荐对象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一式2份);
(二)《“黄鹤英才(教育)计划”推荐名册》(附件1,一式2份,报excel格式电子版);
(三)《“黄鹤英才(教育)计划”申报书》(附件2,一式2份);
(四)《“黄鹤英才(教育)计划”评选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3,一式10份);
(五)有关成果、证件的复印件(须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后加盖公章)。
相关申报材料和表格可在武汉市教育局网站()下载。
六、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院部、相关部门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致远楼421室,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截止日期为7月8日上午12点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常玉娥
联系电话:84791957
电子邮箱:417097541@qq.com
附件:1.“黄鹤英才(教育)计划”推荐名册
2.“黄鹤英才(教育)计划”申报书
3.“黄鹤英才(教育)计划”评选综合材料一览表
组织人事部
2016年7月5日